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,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《企业迁移通知书》;。1.企业名称变更,企业变更名称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2.企业住所变更,企业变更住所的,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,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。3.企业法人变更登记,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
一、什么是工商变更?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,注册公司时需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,完成整个注册流程。 公司注册登记项目包括: 公司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注册资本、地址、公司类型、经营范围、营业期限等。 工商变更指的是一切信息登记完毕后,未经变更许可,不得擅自更改原本的信息,经营期间有信息变动的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 二、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? 1、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 2、新住所使用证明 (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;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) ; 3、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; ①决议事项;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; ③股东盖章、签字 ( 自然人 ) ; 4、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; 5、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 6、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: (1)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,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《企业迁移通知书》; (2)企业将《企业迁移通知书》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;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; (3)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,领取新的《营业执照》。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( 住所、经营范围除外 ),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; 7、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,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; 三、工商变更流程: 第一步:先提交相关申请报告 第二步:备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、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:提供带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,即可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变更。总的来说,根据《公司法》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,涉及章程变更的都应当进行公司章程的修改。 四、工商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: 1.企业名称变更:企业变更名称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 2.企业住所变更:企业变更住所的,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,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。 3.企业法人变更登记: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 4.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: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,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。 5.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: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;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,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 6.企业类型变更登记:企业变更类型的,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,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,并提交有关文件。 7.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: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,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,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。 8.企业合并、分立变更登记:因合并、分立而存续的企业,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,应当申请变更登记;因合并、分立而解散的公司,应当申请注销登记;因合并、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,应当申请设立登记。公司合并、分立的,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,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、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、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。 以上为工商变更的相关知识。 本文由长沙工商变更整理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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